現(xiàn)將省招生委員會《關于做好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》(粵招〔2023〕7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轉發(fā)給你們,并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,請一并遵照執(zhí)行。
一、及時傳達《通知》精神。
各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,各高考報名點(含普通高中學校、中職學校)應切實做好高考報名組織實施和宣傳指引工作,通過學校公眾號、校園網(wǎng)、班會等多種方式將《通知》傳達到每個學生(含外出學習、集訓和實習的學生)。
二、嚴格規(guī)范報考地點。
應屆畢業(yè)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報考,學籍所在學校不設報名點的,在學籍所在學校當?shù)卣猩荚嚈C構指定的報名點報考。茂名戶籍的往屆畢業(yè)生、同等學力人員原則上在戶籍所在的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(見附件)報考。原高中階段畢業(yè)學校在茂名市行政區(qū)域內的隨遷子女往屆畢業(yè)生,在原高中階段畢業(yè)學校當?shù)卣猩荚嚈C構指定的報名點報考。廣東省戶籍但非茂名市戶籍的往屆畢業(yè)生不得在我市報考。
三、切實做好資格審核。
各級招生考試部門、各報名點要對照高考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戶籍、學歷、學籍等信息及其他報考資格材料。重點加強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審核、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考生的資格審核、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、考生畢業(yè)生身份審核以及考生加分和優(yōu)先錄取資格審核。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,一律不予報名。對于戶籍由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,各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應在11月19日前確定只能報考高職(專科)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單,并匯總上報市招生辦,《只能報考高職(??疲┡卧盒?忌麊螀R總表》見《通知》附件。
四、按時報送相關材料。
各報名點在確認報名資格時,需同步收集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、考生加分資格申請和需省招生辦協(xié)調回原籍報名的考生申請,在報名結束時匯總上述3類考生名單和有關材料報送所屬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。各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須于11月21日前將名單和材料匯總報送市招生辦。其中,申請加分資格考生的材料原件應送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審核,每份復印件上須標注“此件與原件一致”字樣,簽署核準人姓名和日期,并加蓋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公章。申請優(yōu)先錄取考生的材料復印件由區(qū)、縣級市招生考試部門留存?zhèn)浒?,無需上送。
附件:
1.關于做好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(粵招【2023】7號)
2.茂名市2024年各區(qū)、縣級市普通高考社會考生報名點
茂名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