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區(qū)招考辦,各有關學校:
我市2023年初中音樂和美術學業(yè)水平考試已結束,定于4月6日15:00公布考生考試成績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2023年初中信息技術學業(yè)水平考試成績將通過以下2種方式公布:
(一)所在學校(報名點,下同)通知。由所在學校通過廣州市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機考服務平臺獲取本校成績數(shù)據(jù),通知考生個人。
(二)微信查詢。
進入對話框
對話框回復關鍵詞“查成績”
即可獲取查分通道
操作教程:點擊“初中學考”——輸入考生的學考考生號(11位)、證件號碼(身份證)、校驗號(問班主任或查看信息技術準考證)
輸入:準考證上面的考生號、證件號、考試校驗碼
根據(jù)《廣州市教育局印發(fā)<關于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穗教規(guī)字〔2018〕8號),地理、生物學、信息技術、音樂、美術等錄取參考科目成績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、B、C、D、E五個等級,各等級人數(shù)按在全市考生總人數(shù)所占比例分別劃分為:A(25%)、B(35%)、C(25%)、D(10%)、E(5%)。
錄取參考科目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體現(xiàn)。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時,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,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D級及以上。
(一)考生如對本人的成績有疑議,可以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復查申請。所在學校統(tǒng)一登記填寫《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成績復查登記表》(見附件),并通過廣州市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系統(tǒng)上報成績復查名單。
(二)成績復查申請及錄入截止時間為4月10日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我辦將組織專人進行復查,復查事項為成績是否漏評漏記、考生答題數(shù)據(jù)是否完整,不涉及評分標準寬嚴問題。
(四)對復查后發(fā)現(xiàn)成績有誤的考生,我辦將對其成績進行更正,并在4月12日前通知所在學校。成績復查無誤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。
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
2022年4月6日